《教行信證大意》,和文著述,傳覺如上人(1270-1351)或存覺上人(1290-1373)所作,尚無定論。
教行信証大意
抑、聞高祖聖人(親鸞)真實相承之勸化,思欲汲其流之輩,必須入其正義之心肝。
然而近代,令人慨歎,法義亦無領解,時而使用怪異之文句,強號實語,而汙法流,豈非大不應該耶!
此宜慎之。
爾者,本宗聖人之一義者,立「教行信證」一段之名目,為一宗之規模,而開此宗。
是故親鸞聖人造一部六卷之書,號《教行信證文類》,詳明此宗之教相。
然而此書甚為廣博故,於末代愚鈍之下機,難辨其義趣,故一部六卷之書,簡約之,拔出肝要,成為一卷,號為《淨土文類聚鈔》。
應將此書,常清眼目,以明辨此宗之大綱。
所謂《教、行、信、證、真佛土、化身土》者:
第一卷,顯真實之教;
第二卷,顯真實之行;
第三卷,顯真實之信;
第四卷,明真實之證;
第五卷,明真佛土;
第六卷,明化身土。
【2】
第一,真實教者:說彌陀如來因位果位之功德,教安養淨土依報正報之莊嚴之教理也。
即《大無量壽經》是也。
雖總亙三經,別以《大經》為本。
此即說彌陀之四十八願,其中以第十八願為眾生生因之願。
明如來甚深之智慧海,說唯佛獨明瞭之佛智故也。
【3】
第二,真實行者:前之教卷所明淨土之行也,此即「南無阿彌陀佛」也,顯於第十七諸佛諮嗟之願。
名號者:攝諸善法,具諸德本;眾行之根本,萬善之總體。
行此者得西方之往生;信此者獲無上之極證也。
【4】
第三,真實信者:前所顯南無阿彌陀佛之妙行為真實報土之真因,信此之真實心也,第十八至心信樂願之意也。此言選擇回向之直心,亦號利他深廣之信樂,釋為光明攝取之一心,亦判為證大涅槃之真因。
必至真實報土者,依此一心也,應知。
【5】
第四,真實證者:依前之行信所得之果,所開之證也。此即酬報第十一必至滅度願所得之妙悟。
此言常樂、亦言涅槃、亦言法身、亦言實相、亦言法性、亦言真如、亦言一如,皆是得此證悟之名也。
諸聖道門等教理之意者:以此父母所生之身,欲在此土開甚深之證悟;今淨土門之意者:乘彌陀之佛智,至法性之土,自然契此證悟也。
此土得道與他土得生雖異,所得之證者,唯一無二。
應知。
然雖謂往生,實是無生,此無生之理,至安養而證。
指此位謂之真實之證也。
【6】
第五、真佛土者:真實之身土,即報佛、報土也。
佛者:不可思議光如來;土者:無量光明土。
此即酬報第十二、第十三之光明、壽命之願所得之身土也。
諸佛之本師者是此佛也;真實之報身者,即此體也。
【7】
第六、化身土者:化身、化土也。
佛者:《觀經》之真身觀所說之身也;土者:《菩薩處胎經》所說之懈慢界,又《大經》所說之疑城胎宮也。此即從第十九修諸功德願所出。
然所依之教義中,有以《觀經》真身觀之佛為真實之報身者。
和尚(善導)之釋即明此意,和尚名之為真身觀者,即顯然也。
然而判此為化身者,非常途之教相也。
為領解此理,應知《觀經》之十三觀為定散二善中之定善,彼定善之中所說之真身觀故,彼就觀門所見而顯現之身故;若比對乘弘願,信佛智之機所感見之身時,彼身者尚是方便之身,即指其六十萬億之身量,明其分限,以顯示非真實身之義。
依此,聖人(親鸞)判此身為化身;土者謂之懈慢界,亦言疑城胎宮,其意易知也。
深信罪福,修習善本,不能決了不思議佛智,懷有疑惑之行者所生之處故,非真實報土,名此為化土。
此聖人獨明之教相也,不可漫然形於口外。
應詳對彼一部之文相,以得本宗之深義。
【8】
然此「教行信證真佛土化身土」之教相者,聖人之己證,本宗之肝要也,不可輕易對他人談也。
[文明九年丁酉十月二十七日巳剋に至りてこれを清書せしめをはりぬ。] [六十三歳 在御判]
[釈蓮如]
*謹依《教行信證文類》意記之,蓋依願主之所望也。
於時嘉曆三歲戊辰十一月廿八日,今日者高祖聖人遷化之忌辰也。
短慮以之令擬報恩之勤;賢才披之莫加誹謗之詞。
謹言謹言,不可及外見者也。
既為吾宗秘稟教趣;又恐他人造破法罪也。